富顺县: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禁捕工作
按照中央、省、市工作部署,富顺县主动作为、全力推进。截止2019年12月19日,已全面完成470艘渔船和881位渔民禁捕工作。
一、政府重视、部门配合
富顺县位于四川盆地南部,沱江下游,幅员面积1342平方公里,长江一级支流沱江流经富顺县域87公里,另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镇溪河以及釜溪河等大小支流40余条,全县河流总长度达300多公里,持证捕捞渔船470艘,合法捕捞渔民881人,禁捕任务面宽量大,工作难度大,矛盾突出。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: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,县农业农村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信访局、县公安局、县民政局以及沿江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禁捕工作领导小组。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前往泸州市合江县、贵州省赤水市等地学习相关经验。三是先后11次召集相关部门研讨、修改实施方案。四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,确保禁捕工作顺利开展。
二、周密部署、有序推进
一是开展调查摸底。对全县渔民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,掌握了所有渔民家庭收入、人员构成、户籍情况、住房情况等信息。二是加大宣传力度。先后召开了沿江镇乡(街道办)、渔民组长、渔民代表宣传动员会,详细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、强制性及补偿性,各镇乡(街道办)分别召开渔民大会,印发《渔民告知书》1000份,富顺电视台、自贡电视台进行了报道,制造宣传氛围。三是入户走访。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亲自带队入户8户渔民家中,详细了解渔民生产生活现状及需求。四是敲定方案。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和我县实际,在政策方针框架下,11月初敲定了《富顺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三、措施得当、取得实效
一是按照保护区禁捕时间要求,将非保护区提前一年一并禁捕。二是全县统一转产就业补助标准,渔船网具按实回收。三是倒排时间节点,制定提前退捕奖励制度。四是将部门、镇乡(街道办)纳入年终考核。五是制定详细的信访维稳预案。
四、下步工作计划
一是加强执法装备设施建设,提升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执法管理能力。二是吸收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协助开展巡查救护工作,发挥行业协会和公益组织作用,构建共管共护格局。三是加强部门协作,采取交叉检查、流域联动等形式的合作执法和联合执法。四是规范管理自用船舶,全面取缔“三无”船,严厉打击一切形式的违法捕捞行为。五是积极引导退捕渔民转产转业,从技术培训、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与大力支持,确保渔民“退得出、稳得住、不反弹”。